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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一次治理社会环境噪音的经历(噪音扰民怎么办)


简单地记录一下2019年12月7日我治理楼下新开业的超市噪音扰民的经历。

该超市于11月11日前后开业。

从开业那天起,就用喇叭很大声地每天24小时循环播放促销信息。

整个11月,我没有理它。

因为是新开业。

新开业广而告之情有可原。

后来有两天,喇叭突然停了。

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。

也许是有人举报了,也许是喇叭坏了。

然后又开始播放。

声音小了一些,也不再是24小时了(昨晚19:30以后就停止了)。

但问题是,在它播放期间,依然对我构成打扰。

超市就在我家楼下的正对面,它的喇叭真的很有穿透力,我在五楼关着窗户,三层玻璃,听得很真切。

查了相关法规。

最有力的是这一条,来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(2018年)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、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。

以及附则中的解释: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:……(三) “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”是指医疗区、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。

我所处的位置是三个不同小区的交界处。

楼下有底商,包括一些安静的汽车保养店、美甲店、课后辅导班等。

就是这么一个小区连着小区的地方,所以我认定这里是“居民住宅为主”的地方。

那么我属于“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”了。

下一个问题是,楼下对面的超市那个噪音源属不属于高音喇叭。

我试着查找法律上对“高音喇叭”的定义,没找到到。

我只能描述我的主观感受:关着窗户,不注意听,依然能听清楚它的内容,被强迫听见。

导致一整天心烦意乱,思考复杂的问题困难,影响看书的速度。

影响了我的生产力。

好吧,虽然没找到定义,先报警再说。

这也是我查询资料的结果,说是商业环境噪音偏向于公安局管。

我走到超市门口开始等待民警。

这时我看到了门口的喇叭——还真是个喇叭,就是喇叭花那种喇叭。

我不记得上一次见到这种老式喇叭是什么时候了。

等了大约三分钟,警车来了。

民警同志径直走进超市,问经理在不在。

营业员说经理不在。

民警同志直截了当地说:你那个喇叭,赶紧关了。

扰民了。

就这么简单的几句话。

好使。

我接下来开始给营业员普法,试图把我查到的法律知识透过她传递给他们高层。

民警听了一会儿,说:“你那个法你自己知道就行了”,又再次提醒营业员“赶紧关了” 。

营业员满脸陪笑地说:从今以后收起来。

话说东北老爷们办事就是简单直接粗暴有效。

虽然他们对我的普法不感兴趣,我不得不说,喜欢他们的风格。

现在安静了。

事情暂时告一段落。

最后我还有几点小总结:第一,在整个过程中我也查询了其他的法律文件,比如,《社会环境噪音排放标准》等。

但都没有上面那一条简洁有效。

因为上面那一条: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、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。

不涉及音量。

就是禁止使用高音喇叭,句号。

没有商量的余地。

我觉得很好,简单好操作。

第二,我不是一个找茬的人。

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为难别人。

之所以今天才报警,是因为在它再次开启喇叭并调小音量以后,我试着与它磨合。

我试着在不改变它的情况下正常地工作和学习(我在家工作,每天看很多资料)。

经过实践证明不行了以后,才报的警。

我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人,如果你也像我一样深受其害,可以考虑利用上述方法试一试。

如果不是万不得已,如果你只是想多消灭一个其实对你无害的声音,我建议三思。

Live and let live. 让别人活。

尽量给每一个生命生存的空间。

第三是,声音是主观的。

我看过一个百度视频,说噪音污染是以行为的结果来未定义的,大体意思是,只要产生了结果,即人感觉到有噪声,那么这个行为就构成。

我曾经咨询过一位律师朋友,他也这么说。

那么这里面既然有主观成分,我们在投诉之前就更要三思。

考虑到“我的主观感受可能会导致对方必须做出改变”,我需要反复审视我的主观感受是否合情合理,我的诉求是否合情合理。

有意思的是,不是所有的声音都是平等的。

我家楼里面(没错,是我住的这栋楼的里面)经常能听见练钢琴的声音、大提琴的声音、打架子鼓的声音(话说打得很好,不像是学生打的,有点像专业乐队的排练)。

我不会投诉,从来没想过投诉。

因为我不觉得是个问题。

因为我可以在音乐声和鼓声中正常地完成学习和工作。

我记得大学老师曾经讲过,从物理学的定义来说,声音波形有规律的叫做乐音,没有规律的叫做噪音。

从这个定义来看,人说话的声音是噪音,因为如果你看它的波谱,它是没有规律的。

所以下一次如果你自己听重金属听得正high,旁边有人说话你觉得他们是噪音,你是有道理的。

所以楼下也有(小声)播放音乐的店铺,也有药房(温柔地)播放宣传语,但我不觉得是问题。

所以我也不会投诉他们。

没有为什么,因为声音是主观的。

这听起来似乎有些不公平,但事情就是这样。

我相信人的基本生理是类似的,我相信这栋楼里,也有像我一样受得了架子鼓的声音受不了超市宣传语的人。

最后我想说,通过这件事,我对我们国家的法律更有信心,对执法人员更有信心。

很多时候,资源一直在那里,只是我没有发现罢了。

希望我的分享对别人有帮助。